乌鲁木齐警民接力救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鹭
2025-04-14 21:44:23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甘兴华报道)4月14日清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居民徐雅丽一早便牵挂着一只特殊的“小客人”——前一日她和孩子共同救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鹭。“等它伤好了,我想带孩子去看看它,告诉孩子这是我们共同守护的生命。”徐雅丽说。

4月14日,在新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大白鹭正在养伤。 邢荣鹤摄

  4月13日,徐雅丽带着孩子在乌拉泊水库附近草滩散步,远远看见草滩上有个白色物体。本以为是垃圾,走近发现是一只右腿受伤流血的大鸟,“我们靠近时,它拼命扇动翅膀却无法起飞,当时风很大,我们担心它因受伤无法觅食而遭遇危险,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求助电话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燕儿窝派出所民警沙依甫与同事驱车近40公里,将这只受伤的大鸟紧急送往新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3年前从山东迁居新疆的徐雅丽,一直对这片土地的自然生态充满热爱,能有机会带着孩子参与野生动物救护,她认为这是一堂珍贵的“生命教育课”,“让孩子亲眼看到人与动物的温暖互动,比任何说教都更有意义。”

  沙依甫介绍,近年来市民救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显著提升,“几乎每年都会接到数起类似求助,这反映出大家对生态保护的责任感越来越强。”

  新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兽医邢荣鹤告诉记者,经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鹭,右腿因外伤导致骨折。医护人员已对伤口进行清创包扎,并准备了小鱼等食物。“目前它还有些紧张,怕人,但我们会尽力救治,希望它能挺过危险期,早日回归自然。”邢荣鹤说。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何艳红]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