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郑卓报道)12月4日,《新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研究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新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指数为25.13,其中,融合基础指数为51.74,融合投入指数为2.65,融合成效指数为22.03,表明新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6个行业中,与数字经济的融合程度差别较大。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融合程度较高,卫生和社会工作、采矿业、教育3个行业融合程度一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12个行业融合程度较低。
从数字化程度整体看,新疆计算机普及率为99.95%,局域网普及率为56.50%,企业网站普及率为25.57%,企业单位信息技术员工数为2人/家,单位数字化投入为35.07万元/家。新疆计算机普及率与全国水平接近,局域网普及率、企业网站普及率、互联网应用普及率与全国水平存在差距。
从各环节数字化程度看,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运营、宣传推广、销售等六个环节的数字化普及率依次为2.00%、13.90%、81.53%、47.52%、67.64%、5.98%。管理、宣传推广两个环节数字化程度较高,研发、销售、生产三个环节数字化程度较低,不同环节数字化普及率差距巨大。
《报告》主要撰稿人、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陈兵表示,新疆企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效果不明显,行业间融合水平差距大,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投入有待提高。《报告》建议,企业应放眼长远,加大以5G网络、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基建”投入,打造数字产业集群生态体系;创新产品,填补空白,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获利能力;积极“上云”,和生态体系中的合作伙伴做到数据无缝对接,快速感知用户需求变化;多管齐下,解决人才问题;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榜样引领,优化融合发展环境。
《报告》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数字经济研究院联合发布,主要针对新疆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四上”企业,从数字化、融合评价等角度分析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情况,并提出发展建议。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