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难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解读
2025-04-29 21:06:06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康颢严

  2025年5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作为自治区首部系统规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聚焦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护等关键环节,以法治手段破解新疆农田水利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为保障新疆农业稳定发展、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法规与实践的“双向奔赴”

  为何专门出台这部地方性法规?

  2016年国务院《农田水利条例》实施,建立健全了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2018年全国机构改革后,原水利部门负责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体移交农业农村部门,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建设,建成后移交乡镇或者村级运行管理。

  然而,水利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建管权责划分不清的问题仍然存在,水利部门负责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干渠、支渠)的建设与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只对项目区的田间灌排工程进行建设,导致斗渠的建设与管理出现“两不管”“两不靠”的“建管真空”困境,即建设和管护中,农业农村部门不直接管、水利部门管不了,靠不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也靠不上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

  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农田水利的支撑服务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灌溉保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亟须解决,2020年,自治区水利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借鉴其他省份地方性法规的先进经验,通过实地调研和多部门征求意见等方式,起草了《条例(送审稿)》,经自治区司法厅审修后,2025年由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福海县斗渠畅通输水建设助力春灌。自治区水利厅供图

  “国家法规是国家农田水利的顶层设计,地方立法是结合实际情况对国家法规的细化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水电处副处长宋常吉表示,“《条例》立足新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主体多元、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部门间规划有效衔接不足等实际,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农田水利治理体系,创造性解决了农田‘最后一公里的实践难题

  破解“两不管”“两不靠”

  如何破解农田水利存在的多项难题?

  “我们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斗渠建管权责不清、部门间规划衔接不足、运行维护经费不到位、确权划界难以推进四大难题,构建符合新疆实际需求的长效管理机制。”宋常吉解释道,《条例》的施行,通过法治化手段构建权责清晰、规划统筹、投入稳定的农田水利管理体系,为新疆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首先是破解“两不管”“两不靠”困局,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承担斗渠、排水工程及渠系建筑物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灌排工程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此次《条例》的另一个亮点,就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大户可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村民委员会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进行建设,丰富了工程建设社会投资机制。

  同时,为‌保障“有钱管、有人护”,对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维护,明确了按照不同工程类型确定运行维护主体,规定维护经费“专款专用”,解决老旧工程缺乏管护维修的痼疾;对于农田水利工程确权划界问题,明确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并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发证,并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用地手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过去,由于水利与农业农村部门规划衔接不足,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各自为战”,容易造成灌区渠系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匹配等问题。对此,《条例》也明确要求联合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形成水网建设与农田提质的高效衔接,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效益。

  畅通“毛细血管”提高节水效率

  《条例》的施行对新疆农业发展有什么深远影响?

  地处内陆干旱区,新疆在不足中东部省份年均降水量1/5的自然条件下,建成全国粮食产能增量最大的“西部粮仓”,这背后是绿洲灌溉农业与现代化水利体系的深度耦合。在自治区重点推进的“十张网”基础设施布局中,水利网建设既聚焦“大动脉”重大水利枢纽建设,又疏通“毛细血管”,不断完善农田灌溉输水工程。

  如今,新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已达7千余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约七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条例》明确农田灌溉用水厉行节约,相关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工程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灌区节水配套设施改造,推广应用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管道输水灌溉、微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配套并改进用水计量和智能控制技术,提高灌溉用水效率。这是通过法规刚性约束,把“节水优先”从理念转化为行动指南。

  “目前,叶尔羌河、老大河灌区1100余万亩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的可研报告,明确将末级渠系改造纳入灌区建设内容。”宋常吉表示,两灌区可研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农业农村部门多次沟通对接,通过统筹灌区渠系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从水源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进而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条例》的施行不仅着眼当下,更为新疆农业现代化打开新空间,加强智慧水利工程建设,推广“智能灌溉”导向,明确鼓励和引导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在农田水利的应用,推动新疆向“智慧节水大区”升级,也为干旱区农业现代化、农田水利法治化提供可复制的治理范式。随着《条例》落地,一幅“渠畅其流、田尽其利、水惠民生”的现代农业图景将在天山南北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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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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