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艾克来木·乃斯路 佐日古丽·斯迪克报道)3月18日,尉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一起因借款人离世引发的民间债务纠纷。调解员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依法厘清权责,用心化解心结,让逝去的亲情邻里情得以延续,让冰冷的债务纠纷在法理与温情中圆满化解。
当日,尉犁县塔里木乡村民王某来到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室,向值班调解员反映遇到的烦心事。2024年4月,同村村民胡某向王某借款6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仅以口头约定和日常信任作为担保。2025年,胡某经济状况稍有好转,分两次偿还王某1540元,尚余4460元欠款未还清。双方本约定后续逐步还清剩余款项,但2026年2月,胡某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借款人离世,剩余欠款无人承接,王某既怕伤了邻里和气,又担心合法债权得不到保障,左右为难之下,来到综治中心申请调解,希望胡某之子承担并偿还父亲生前遗留的4460元欠款。
受理纠纷后,尉犁县综治中心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熟悉借贷法律的专职调解员介入处置。调解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详细询问王某借款时间、金额、还款记录等关键信息,认真核对相关凭证,同时主动联系胡某之子,耐心倾听其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及内心想法,全面掌握纠纷始末。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乡风民俗和家庭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等相关规定,向胡某之子细致讲解民间借贷法律责任、继承人债务清偿等法律知识,明确其在继承权利的同时需依法承担相应债务清偿义务,让其明白“父债子还”在法律框架内的合理边界。同时,调解员也向王某耐心疏导情绪,告知其合法维权的途径与尺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了解法律规定后,胡某之子表示,父亲生前诚实守信,自己愿意承担父亲生前的合理债务,自愿偿还剩余4460元欠款。王某看到胡某家中因亲人离世陷入悲痛,经济状况也较为困难,念及多年邻里守望相助的情分,主动提出自愿放弃剩余1460元债权。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胡某之子当场支付3000元欠款,王某自愿放弃剩余1460元债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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