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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买的玉镯有杂质,女子起诉退款被驳回
2026-03-24 16:59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潘振国

  “直播间里看着晶莹剔透,拿到手却发现黑点杂质不少。”这样的购物落差,不少消费者都曾经历过。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直播间购买和田玉手镯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消费者林某的退货退款诉求被法院依法驳回。

  2024年12月15日,林某在某购物平台某店铺直播间看中一只和田玉手镯,当即下单购买。12月31日,收到商品后,林某试戴时发现手镯存在较多黑点杂质,认为与直播间宣传效果不符。

  她先与商家协商降价,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林某提出退货,商家以“天然玉石存在矿点属于正常现象”为由拒绝。林某未再与商家沟通,自行将手镯寄回。然而,商家收货时发现手镯吊牌已被剪除,于是拒收。

  双方协商未果,林某申请平台仲裁,平台支持商家意见。林某不服,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

  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明确了几个关键点:玉石属于天然矿物,本身就可能存在棉、絮、矿点、色差等特征;直播间展示受灯光、拍摄角度等因素影响,与实物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现象,消费者对此应有合理认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商家已提供鉴定证书,证实手镯为和田玉,尽到了基本信息披露义务。而林某主张商品与宣传不符、存在质量问题,却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

  更关键的是,林某在未与商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剪掉商品吊牌,客观上影响了商品二次销售,也不符合一般退货规则。因此,法院驳回了林女士诉求。

  “本案折射出直播间购物的风险认知、证据规则和退货条件三个核心问题。”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说,其一,玉石作为天然物品,矿点、杂质、色差并非必然构成“质量问题”,不能仅凭个人观感不满意就要求退货退款。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前,应对天然材质的特性有合理预期;其二,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消费者主张货不对板、虚假宣传,必须提供完整证据,如直播录屏、宣传承诺、对比视频等,不能仅凭主观感受。林某未能提供这些关键证据,成为败诉的重要原因;其三,商品吊牌、包装是退货的重要凭证,未经同意擅自剪除,会直接影响退货维权。林某在协商未果、商家明确拒绝退货的情况下,自行剪标寄回,最终导致维权陷入被动。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下单前注意保存直播视频、宣传承诺、资质证书等证据;收到商品后,切勿随意剪除吊牌、损坏包装,以免影响维权。同时,经营者应坚持诚信经营,全面、真实披露商品信息,充分提示直播展示与实物可能存在的差异,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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