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和硕县公安局乌什塔拉回族乡派出所辅警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房东何大姐现场退还4500元押金。通讯员 折树艳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折树艳
“押金是我交的,凭啥一分不退?”“屋里设施弄坏了,扣钱理所当然!”4月16日下午,和硕县一处酒店楼前,租户余先生与房东何大姐因押金退还问题激烈争吵,双方情绪激动,引来群众围观。
余先生租住何大姐的房屋,退租时何大姐发现地板、墙面多处破损,主张全额扣除5000元押金作为维修费。余先生认为属正常损耗,房东故意刁难。双方互不相让,险些动手,群众报警。
和硕县公安局乌什塔拉回族乡派出所民辅警快速抵达现场,分隔对峙双方,疏散围观群众,安抚二人的情绪。随后,民辅警陪同房东、租户前往出租屋现场核验房屋破损实况,方便据实协商处置。
屋内氛围依旧僵持,余先生不愿沟通,何大姐则出示前期拍摄的破损照片,仍坚持全额抵扣押金,调解难以推进。
为柔性化解纠纷、打破僵局,民辅警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头开展普法劝导。民辅警向余先生耐心普及租房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为损坏房屋附属设施,依法依规需承担对应维修赔偿责任,合理合规扣款理应配合。余先生了解权责边界后,认可房屋内部分破损由自身造成,主动放下抵触情绪,同意承担合理维修开支。
接着,民辅警单独与何大姐沟通,讲清押金使用规范要求,说明押金仅限抵扣实际核验的维修费用,无正当理由全额克扣不符合法理。同时贴心提醒,执意全额扣押金引发诉讼,还需额外准备维修凭证、耗费时间精力,得不偿失。何大姐听后自愿让步。
双方心态平和后,民辅警组织面对面协商,结合房屋破损情况核算维修成本,敲定最终调解方案:余先生支付500元专属维修补偿金,何大姐当场全额退还4500元租房押金。双方一致认可处置方案,在民辅警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何大姐通过微信转账退还押金。
一场租房押金纠纷高效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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