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法治访谈丨以案为鉴,织密生命之网——访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成军
2026-06-23 18:3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今年3月,兵团第四师中院干警为可克达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上安全教育课。通讯员 马哲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马哲

  6月15日,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发布3起防溺水典型案例,警醒职工群众“别让夏日清凉变一生悲凉”。这种“时令普法”的背后有何深意?如何用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日前,记者专访了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成军。

  问:法院为何在此时发布3起防溺水典型案例?想取得什么社会效果?

  答:夏季是溺水的易发期。四师辖区河渠、水库较多,高温天气下,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喜欢到水边“降温”,风险隐患大。此时发布典型案例,就是要划清三条线:一是生命安全的红线,警示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远离野游、敬畏生命;二是法律责任的底线,用真实判决告诉所有人,疏于看护、管理失职、场所失管,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三是社会共治的防线,推动家庭、学校、单位、社会各司其职,共同织密防溺水安全网。

  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小切口”的精准普法,让司法裁判从纸面走入生活,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大成效。

2025年12月,兵团第四师中院干警以脱口秀的形式,为六十八团中学学生讲授安全知识。受访单位供图

  问:这3起案件分别涉及同伴看护、实习管理和场所安全,法院如何通过判决厘清各方责任?职工群众从中能学到什么?

  答: 这正是我们筛选这3起典型案例的用意所在。这就像3堂精准的“法治公开课”,把模糊的责任边界讲得清清楚楚。

  第一堂课,讲给监护人。15岁马某溺亡案中,带他出去的马某海被判担责60%。这堂课带来的警示是:临时看护人明知有溺水风险,却疏于监管,必须为失职买单。同时,监护人疏于教育、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进行自我保护,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堂课,讲给组织管理者。在实习生王某舰溺亡案中,实习单位负责人竟主动带学生去渠沟洗澡,最终承担45%的主要责任,学校也因监管缺位担责。这起案件明确,任何单位都不能带头组织或默许危险活动,“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

  第三堂课,讲给场所管理者及所有人。在李某韦溺亡案中,某公司挖了水池却不设任何警示标志,导致外出的小学生不慎坠入溺亡,公司被判担责60%;学校因对住校生外出管理不力,担责20%。这堂课告诉我们,谁挖坑谁负责、谁的管理区域谁负责。

  这3起案件传递一个共同信号:保护生命,没有旁观者。 每一份判决,都在为全社会的责任划定边界、校准底线。

  问:案例发布后,法院在延伸职能、推动溯源治理方面有哪些计划?

  答:发布案例不是终点,而是推动社会治理的起点。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发布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针对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我们将适时向学校、单位等发出司法建议,督促排查隐患、完善制度,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送法上门,强化警示教育。我们将用好“法治副校长”“一团一法官”“法官工作室”等载体,带着这些真实案例走进校园、社区、企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三是联动共治,凝聚保护合力。结合审案情况以及辖区实际,我们将联合教育、水利等部门以及团场、连队等,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和防护力度,推动形成“法院裁判示范、部门联动治理、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

  我们将持续用好典型案例发布机制,让司法既有力量、更有温度,用心用情守护师市职工群众的幸福生活。

责任编辑:王昱涵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