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胜利路街道派出所民警在九龙潭景区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通讯员 王丹丹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阿迪娜·阿不来提 王丹丹报道)7月10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胜利路街道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天清晨,民警巡查至九龙潭景区停车场,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状态异常。民警调度夜间巡逻组到场核查,抵达后发现车内无人,随即扩大巡查范围,在景区内找到车主及同行饮酒人员。
针对二人酒后逗留的情况,民警现场普法,讲明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叮嘱其杜绝酒后驾车。当事人承诺遵守交规、绝不酒驾。
6时30分许,距现场普法劝导仅一小时,民警再次巡查至该路段,发现白色轿车已驶出停车场。民警拦截核查,经现场酒精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达22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懊悔不已,坦言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目前,民警将案件移交至交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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