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买尔旦·艾里江
9月12日,博乐市达勒特镇哈日莫墩村,马某和林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林某一次性向马某支付48000元,双方互不追责。
就在两个多月前,一场因水费结算引发的邻里冲突,让马某和林某针锋相对,执意要上法庭。
7月初,马某、林某因水费结算发生口角。情绪失控后,两人在互相推搡、撕扯中双双倒地,马某左侧肩膀受伤。村委会调解,但两人怨气深、分歧大,责任怎么分、钱怎么赔,谈不拢。第一次调解无果,两人撂下话:走诉讼程序。
哈日莫墩村的巴特乔路不是法官,也不是民警,是家喻户晓的“法律明白人”。村民遇事,常会说一句:“找巴特乔路说说。”他也习惯了放下手里的活,往人家里跑。田间地头、村组巷道,都是他的调解室。
巴特乔路听说后,主动找到辖区派出所民警,一起跟进。他清楚,邻里纠纷进了法院,判得清是非,却未必理得顺感情。
巴特乔路的调解,从“听”开始。他一次次上门,让马某把委屈“倒”出来,让林某把理由讲清楚。争执怎么起的,谁先动的手,伤是怎么造成的,他问得细,也记得细。事情的全貌一点点拼起来,争议焦点一条条理出来。摸清事实、厘清责任,他才开始调解。
最难的不是厘清事实,是解开心结。两人一见面就互呛,巴特乔路就把他们分开谈。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把法条掰开揉碎,用村里的话讲法律后果:动手要担什么责,打官司要花多少时间、多少精力,邻里关系断了值不值。
他帮双方算“法律账、经济账、时间账”,也算“人情账”。他劝马某,伤要治,气也要顺;劝林某,错要认,责任要担。
气顺了,话就好说了。巴特乔路把两人请到一起,面对面商谈。赔偿金额、责任承担,一项一项议,一遍遍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林某承担医疗费、手术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一次性向马某支付48000元。
最终,在巴特乔路和派出所民警见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协议写明,马某自愿放弃伤情鉴定及一切刑事、行政、民事追责权利,双方互不追责、彻底了结,约定不再滋生事端、相互报复。签完字,两双手握在一起。巴特乔路站在一旁,没多说什么,只把协议仔细收好。
这场持续两个多月的邻里纠纷,终于画上句号。有人问他,费这么大劲图啥?巴特乔路说,村里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疙瘩解开了,大家才能安心过日子。
在巴特乔路身上,耐心、细致、公正、有温度,是村民能感受到的特点;先听再查、分头疏导、以案释法、情理相融,是他一次次“解铃”的方法。他不追求把矛盾“压下去”,而是让双方把理讲透、把气顺过来,再一起找解决办法。
平日里,他走到哪,就把普法讲到哪。谁家有了烦心事,他愿意去听;谁有法律上的疑惑,他愿意去答。他常说,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日子才过得踏实。
责任编辑:马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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