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崔义超报道)“以物抵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处置的重要手段,能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灵活采取牲畜抵债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董某与杨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核查,杨某、张某系夫妻关系,为共同借款人。杨某名下可供处置的财产仅为两头肉牛,张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活体牲畜保管难度大、饲养成本高、司法拍卖周期长且极易发生贬损,执行干警研判案情,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协商,董某最终同意,剩余欠款用杨某的两头肉牛抵债。
达成协议后,执行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交付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流程,依次完成牛只核对、状况查验、现场确认、签字交接等环节,整个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文明审慎,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结果表示认可。
责任编辑: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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