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 林鲁伊
深化改革,就是要碰一些过去没碰过的事。可现实中常碰到这么一种情况:你去找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或者希望对方帮忙推动一些改革进度,对方会很客气地回你一句:“把依据拿来。”
干事创业要有依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依法依规更是法理根基。可问题是,很多改革本来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哪来的现成依据?非等所有依据齐备再动作,那叫“被动执行”。涉改单位拿不出“依据”,只能悻悻作罢;一个挺有希望的改革点子,就这么“堵”在半路上;本来能给老百姓带来的利好,也会不了了之。
干工作当然要守规矩,底线和红线谁都不能碰。但规矩是为事业发展服务的、是为人服务的,不能把“规矩”当条条框框。基层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事事照搬文件、机械对标,凡事都伸手要“依据”,那手脚就被捆住了,改革变成了“只到膝盖不落脚”。
总爱拿“依据”说事的缘由何在?表面上很正当——“我们要执行文件要求”“要按政策办事”。仔细琢磨,这背后有时候也是一种“宁可不做,也不做错”的懒政心理。碰到复杂难啃的硬骨头,绕着走、打太极、踢皮球,实在绕不过去,就甩出一句“没依据”。这既不得罪人,也不用担责。
事物的发展,没有一步是万事俱备才迈脚。依据要有,但不能事事等依据。关键是把底线和边界划清楚——哪些是绝对不能碰的红线,哪些是可以探索的空间。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初期为什么能强势崛起?不是因为他们有依据,而是因为他们敢在政策大框架的范围内先行先试。
谁都保证不了每件事只成功不失败,所以“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建起来。要精准划定容错免责的界限——把失误和失职分开,把敢为和乱为分开,把为公和谋私分开。只有走深走透了田间地头、车间码头,才有找到“依据”的最大可能,在恪守底线中开拓空间,在精准作为中创造实绩。
责任编辑:高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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