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推动行政职权调整,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扩面”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自2026年4月8日起施行。发布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厅副主任燕东介绍,本次行政职权调整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将一批与企业经营、民生保障、行业监管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核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权限依法调整至地(州、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机关实施。
记者 邓莉 徐婵媛
监制 毛铭东 余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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