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楚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麦某、马某途经夏马勒林场时发现一只雄性黄羊。麦某驾驶摩托车追逐1300余米后,将其捕获宰杀,并就地对剥皮拆分,将肉品现场烤制食用。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法院认定两人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判处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
监制:刘豪 杨妍梅
制作:刘新草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侯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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