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暑期旅游出行高峰来临,中小学生亲子游、大学生结伴游、研学旅行集中增加。7月3日,针对学生群体社会经验相对不足、消费维权能力偏弱的特点,自治区消保委发布暑期学生旅游消费安全提示。
消费者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预约景区门票,密切关注目的地天气、交通动态。新疆夏季高温,局地易出现强降水、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请做好防暑降温与应急避险准备。自驾出游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前往无安全设施水域游玩,不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及设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项目,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审慎评估风险。
跟团出行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短视频平台个人低价拼团及无资质组织者。研学旅行可要求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核实旅行社是否落实用车“五不租”规定。签约时仔细核对行程路线、住宿餐饮标准、自费项等条款,口头承诺须写入合同,留存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并安排购物获取回扣,遇此类行为可依法拒绝并投诉。
消费者在景区购物不冲动跟风,警惕高价劣质商品和虚假宣传。选购珠宝、特产等认准正规门店,索要发票凭证。体验骑马、游乐演艺等项目前,问清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退费规则,确认无隐形加价。通过正规平台预订住宿,不脱离平台私下转账,警惕虚假宣传和临时涨价。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
夏季食物易变质,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正规餐馆,少食生冷凉菜,不采食野生菌、野果,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消费者遇纠纷优先与商家协商和解。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新疆文旅投诉”等线上渠道投诉,或向当地消保组织求助。备好合同、票据、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完整证据有助于提高维权效率。
自治区消保委特别提醒,大学生拼团出游需核验经营主体资质,不私下大额预付;租赁户外装备要书面约定收费标准与损坏赔偿规则。中小学生研学或亲子出游,家长应提前核查行程安排与安全保障措施。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可凭有效证件享受景区门票优惠。
责任编辑:美合日巴努姆·阿卜杜米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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