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琳报道)日前,自治区红十字会2026年“爱之天使”宫颈癌救助项目启动,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申请救助。
自治区红十字会“爱之天使”宫颈癌救助项目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自治区红十字会具体执行的困难家庭宫颈癌患者救助项目,旨在切实减轻困难宫颈癌患者家庭医疗负担。
自治区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起,“爱之天使”项目在救助对象、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实现提标扩面。救助病种从原先的“宫颈鳞状细胞癌”扩展至宫颈癌所有病理类型,包括宫颈鳞癌、腺癌及腺鳞癌等。这一调整使更多宫颈癌患者有机会获得救助。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救助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来疆生活工作半年以上并持有居住证;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为宫颈癌患者。
在救助标准方面,项目根据救助对象当年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票据中个人自付费用进行救助。患者就医医院不受限制,可多次提交发票,一年内累计救助额度不超过10000元。符合条件者每年可连续申请救助。救助款直接拨付至救助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
申请流程方面,由宫颈癌患者或家属提出救助申请,填写《项目救助申请审核表》,附病情相关印证资料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递交至患者户籍所在县(市、区)红十字会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自治区红十字会审核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审核医疗费用票据无误后拨付救助款。有需求的困难患者可联系当地红十字会咨询,也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网站了解详情并下载申请表。
据了解,2025年该项目共为347名困难宫颈癌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发放救助款200万元。自2015年项目启动以来,累计发放救助款901.47万元,救助各族困难患者1008人。
责任编辑:巴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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