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石鑫报道)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棉花委托加工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探索建立规范棉花代加工服务机制,构建权责清晰、信息透明、监管有效的棉花代加工体系,推动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棉花产业发展,部分棉花生产主体委托代为加工棉花的经营行为日益增多。202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2026—2028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的通知》,提出“继续落实好企业开具初级农产品收购发票政策,完善补贴领取机制,满足棉农直接销售皮棉需要”新要求。为做好棉花委托代加工服务与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衔接,新疆出台《通知》,探索建立规范棉花代加工服务机制。
《通知》明确,棉花代加工是指棉花实际种植者将籽棉委托棉花加工企业进行清理、轧花、打包,并自主入库、销售皮棉及棉副产品的经营行为。在这一模式下,加工产品(皮棉)的所有权始终归属于委托方(种植者),加工企业仅负责加工环节并收取加工服务费。
棉花委托代加工主要包含五类参与主体:棉花实际种植者(委托人),其职责是确保在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录入的种植品种、数量及地块等信息真实准确,自愿参与代加工,并自主完成皮棉的入库与销售;棉花加工企业(实施主体),按合同约定和技术规范开展加工,收取代加工费;仓储企业(保管人),核实代加工标识及货权人信息,及时生成电子仓单,妥善保管皮棉;采购企业(直接需求者),与种植者签订购销合同并上传平台,依法依规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种植者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交易中心/交易市场(服务平台),负责代加工合同的统一编号、审核、见证与备案,监测交易数据与虚假交易,保障货款流转及货权确认,降低交易风险。
代加工全流程实行信息化闭环管理,具体包含九个步骤:合同签订与备案、籽棉过磅与确认、开具加工发票、分类加工与追溯、皮棉预约入库、生成电子仓单、签订购销合同、开具收购发票、货权转移。
新疆将加强宣传解读和服务保障,开展棉花代加工模式政策解读,建立政策实施评估机制,指导交易中心加强平台建设与交易数据监测,积极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同时,引导创新产业融合发展,强化行业监管。
责任编辑:刘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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