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央政法委发布2026年第三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根据见义勇为典型事迹突出程度、网络关注度、各地依法确认和申报意见,进行综合评审评议,共有79位见义勇为勇士获通报表扬和奖励慰问,其中新疆(含兵团)4人上榜。
吾尔西·乌杰特,男,哈萨克族,2007年10月生,牺牲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福海镇居民。
2026年7月20日18时许,吾尔西·乌杰特与朋友正在福海县银沙滩景区南侧50米区域游泳,忽然听到一阵呼救声,发现有人正在深水区挣扎。吾尔西·乌杰特立即让同伴前往岸边寻求救援,自己则迅速向落水人员游去,潜入水下,将其从腰部抱住并向上托举,使其得以浮出水面呼吸。落水人员被托举出水面后,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脱离危险。吾尔西·乌杰特因在救援过程中体力消耗过大,加之现场水域情况复杂,最终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下,不幸牺牲。
2026年8月,吾尔西·乌杰特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赵华,男,汉族,1993年12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库如勒库木村居民。
2026年6月18日18时50分,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库如勒库木村居民赵华前往泵房作业时,发现水渠闸口处侧翻一辆电动车,不见驾驶人员,便迅速上前仔细查看情况,发现2名群众因车辆侧翻被甩进水渠中,吸附在水渠闸口涵洞处,身体无法挣脱,动弹不得,随时都有可能被卷入涵洞深处。赵华立即下水施救。他先将意识不清的一名群众从水渠中托举上岸,又迅速折返用尽全身力气,将随时可能被水流冲入涵洞的另一名群众托举上岸。
2026年9月,赵华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陈兴超,男,汉族,198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干部。
2026年6月16日14时许,陈兴超路过团场2号小区时,发现一居民楼冒出滚滚浓烟,消防救援人员正在疏散群众、开展救援。曾担任消防员的陈兴超立刻上前向正在救援的消防队员主动请缨,穿上一套救援装备投入火场,与消防队员们合力将一名被困在97栋302室的老人营救出来。在得知97栋401室还有一名聋哑人未能救出时,陈兴超携带仅剩的两组空气呼吸器,再次冲进火场,成功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2026年6月,陈兴超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杨玉红,男,汉族,1979年12月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4团沙门子镇21连职工。
2026年6月24日21时许,兵团第八师134团沙门子镇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沙门子干渠北侧行驶时,不慎跌入干渠内。在干渠附近农田干活的杨玉红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向渠边冲去。他跳入渠中,一只手托着落水人员头部,另一只手抓住渠壁的杂草,拼尽全力将落水人员往渠岸推。附近群众拨打110报警,21时12分,公安民警、辅警赶到现场,进行营救,因渠宽坡陡、水流湍急,多次施救未果。此时落水群众已失去意识,杨玉红体力严重不支,两人在湍急的水流中挣扎着漂向下游。最终,公安民警、辅警与杨玉红一起将落水群众营救上岸。
2026年6月,杨玉红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石榴云综合:新华社、中国长安网
责任编辑:余若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