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主持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马蓓
连线嘉宾: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副科长 王璐
近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面向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发布专项服务提示,围绕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待遇保障、申领流程、便民提醒等核心内容,全面解读政策要点,筑牢职业安全保障防线。
问:哪些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乌鲁木齐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需为全部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职工享受待遇的前提。
缴费方面,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分为八个档次,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职工个人无需缴费。针对建筑行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实行按项目参保: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开工前,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十一次性缴费,备案的务工人员在参保期内均可享受工伤保险保障。
问:哪些情况能认定工伤?申报时要注意什么?
答:工伤认定分两类情形,大家可精准对照申报。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有七类: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有三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需及时申报工伤认定,避免因延误影响待遇享受。
问: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承担?具体包含哪些费用?
答:乌鲁木齐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形成全方位保障体系。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工伤医疗(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覆盖治疗、康复、伤残、工亡全场景。
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5—6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保障工伤职工救治期间与康复后的合法权益。
问:工伤待遇怎么申领?线上线下有哪些渠道?
答:乌鲁木齐优化了申领流程,实现线上线下便捷办理,不同待遇对应不同渠道: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益民大厦人社服务专区现场办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线上申领;
工伤住院费用: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若未完成工伤认定,可先垫付费用后续联网结算;
旧伤复发及康复住院:通过“乌鲁木齐社保”微信公众号下载申请表,按流程备案后办理。
问:还有哪些重要提醒?遇到问题该如何咨询?
答:社保中心特别提醒:未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务必及时为职工参保;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要尽早申报工伤认定,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此外,大家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查询待遇发放情况,政策更新将通过“乌鲁木齐社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若职工重新就业、退休等,需及时申报停领待遇,杜绝违规冒领。
如需政策咨询,可拨打社保智能云总机0991—4680666,获取专业一对一解答。乌鲁木齐市社保中心将持续优化经办服务,以更完善的政策、更便捷的流程、更暖心的服务,为劳动者筑牢职业安全屏障。
责任编辑:侯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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