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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没有社保?乌鲁木齐职场新人,这份权益指南请收好!
2026-07-08 20:02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马蓓报道)很多刚踏入职场的年轻人,入职时都会疑惑:试用期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合法吗?近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总结整理出一份职场权益报告,为职场新人答疑解惑。

  乌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依法必须缴纳的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类。养老保险累计缴满规定年限,退休后可按月领养老金;失业保险可为被动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工伤保险保障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工伤或职业病,可报销医疗费并享受伤残补助。

  针对求职者最关心的“试用期免缴社保”误区,乌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强调,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尚未转正”为理由,拒绝为职工办理社保参保、按时缴费。

  法律硬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之日起30天以内,完成社保参保开户以及月度缴纳手续。

  乌市社保中心提醒,入职人员应妥善留存社保卡、个人社保账户相关信息,每月核对工资条明细,查看社保个人扣款、单位对公缴费记录,确认用工单位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

  如果入职超过30日,整个试用期内单位都未缴纳社保,或是缴费基数不符合约定标准,可优先和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核实;协商无法解决问题的,可前往社保线下经办窗口、拨打12333服务热线进行反馈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魏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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