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张冬梅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了253家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记者了解到,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经营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
目前乌鲁木齐市共有约1900家中介门店,但备案机构数量与实际经营门店数量存在较大差距,大量门店通过挂靠、加盟规避备案,处于监管空白状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房产中介信访纠纷高发。
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
根据要求,凡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房地产销售代理”等相关内容,且从事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的代理或居间等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涵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营销代理机构等各类相关主体,均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房地产经纪机构完成备案后,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主动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从业人员信息等核心内容。
尚未完成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交易风险较高,请广大市民谨慎选择。如发现经纪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为规避交易风险,建议广大市民选择已完成备案的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办理房屋买卖居间、租赁居间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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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阿依排日·阿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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