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
地锁、锥桶、油漆桶、座椅、沙发、铁链、自行车,甚至挪用公共设施如灭火器、栏杆、垃圾桶……在乌鲁木齐一些街巷和小区里,部分居民、商户私设各种障碍物,将公共空间圈成自家专属停车位。
近期,不少网友通过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留言反映,乌鲁木齐街头巷尾“圈地”占用停车位问题突出,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记者对此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

9月12日,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王家梁居民自建房片区巷道里,居民用灭火器“圈地”占用停车位。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摄
“圈地”占位现象普遍
9月12日,根据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网友留言线索,记者来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王家梁居民自建房片区走访。在锦峰巷部分自建房门前,随处可见居民用地锁、灭火器、锥桶占用停车位;在附近南湖北路东二巷、东五巷、建居巷,居民不仅在房前安装地锁、摆放锥桶、灭火器、塑料水马、座凳,还用上锁的轮胎、手推车、油漆桶占位,让本就狭窄的巷道更加拥挤。
记者又走访水磨沟区南湖东路长青四队、南湖南路劳动街、会展北路、红光山东路、鸿德路、东八家户街北二巷、西虹东路北十三巷等多处居民自建房片区,居民“圈地”占位现象同样普遍。长青四队青田三巷一处自建房门前,并排摆放着用铁链上锁的摩托车、折叠躺椅及老旧自行车;青盛四巷、青盛五巷、青盛六巷随处可见用轮胎私自占用停车位,其中一条轮胎还锁在一块大石头上。

9月12日,水磨沟区南湖东路长青四队居民自建房片区巷道里,居民用上锁的自行车、座椅、摩托车“圈地”占用停车位。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摄

9月12日,水磨沟区南湖北路沿街门面房私设地锁“圈地”占位。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摄
“巷道属于公共区域,不少居民私自上锁圈占车位,把公共空间当成自家地盘。”居住在王家梁居民自建房片区的一位居民抱怨,各类障碍物私占车位,影响市容环境、妨碍道路正常通行,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还会阻碍消防车辆快速通行救援。
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二工乡三宫村一队、六队,以及唐山路、天津南路、鲤鱼山南路,天山区大湾北路东十七巷等道路周边居民自建房片区,“圈地”占位现象屡见不鲜。其中,三宫村六队宁波街北十一巷全长300多米,居民私设了30多把地锁;湖州路东四巷、农祥二巷都私设了20多把地锁,还摆放了锥桶、水泥浇筑的油漆桶、旧沙发等障碍物。

9月14日,高新区(新市区)唐山路居民自建房片区巷道,一位居民打开私设的地锁准备停车。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摄
记者走访还发现,部分沿街单位、商铺门前的人行道、车行道及停车场内,也存在“圈地”占用停车位的情况。在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虹东路,高新区(新市区)阿勒泰路、喀什东路、河南东路、河南西路、杭州路、长春北路,沙依巴克区西北路、克拉玛依西街、金沙江路、红庙子路,天山区五星南路、南湾街沿线,一些商户、企业使用地锁、锥桶、油漆桶、液压千斤顶等设施圈占停车位。仅阿勒泰路信中建材农贸综合市场门口约100米长的沿街路段,商户就私设20多把地锁;杭州路南一巷一个公共停车位,堆放着废弃轮胎、广告牌、石块、垃圾桶,导致停车位无法正常使用。
在沙依巴克区十月路十月小区、西山西街国达小区,天山区幸福路南三巷气象小区,私设地锁、各类障碍物抢占车位的现象同样突出。在十月小区,锥桶、地锁、圆凳、长条休闲座椅等被用来占用停车位,部分用于占位的长条座椅、坐凳以及自行车还被上锁固定,防止被他人挪动。

9月18日,沙依巴克区十月小区,居民私设地锁和摆放锥桶“圈地”占用停车位。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摄
“圈地”占位为何屡禁不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那么,居民、商户为何要“圈地”占位?
——阻拦外来车辆无序停放。水磨沟区南湖东路长青四队居民自建房片区一名房东告诉记者,不少车主随意将车辆停放在自家楼门前,封堵出入口,严重影响日常通行,部分车辆没有留联系电话,长期占道停放,给房东和租客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多名商户表示,有的车辆停靠在店门前,影响正常经营,他们只好用锥桶占位阻拦。
——方便自己停车。部分居民、商户表示,由于停车位紧张,在家门口圈占车位,既能阻止外来车辆占道,又能满足自身停车需求。对此,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湖州路东社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少自建房房东存在错误认知,认为房屋门前巷道归个人所有,可以专属自家停车使用。

9月14日,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三宫村六队宁波街北十一巷,随处可见居民私设的地锁。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摄
对“圈地”占位乱象,相关部门曾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但屡禁不止。“我们一年内联合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过3次专项整治,清理占位地锁及杂物近百处,但整治结束一段时间后,又出现反弹。”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街道王家梁社区党总支书记王亚男说。
新疆法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康明远分析,当前整治多以责令整改、拆除设施、小额罚款为主,处罚力度偏弱、违法成本低,缺少针对重复违规行为的阶梯式惩戒机制,造成集中整治仅能短期见效,无法根治问题。
此外,部分自建房集中区域和中心城区停车配套规划滞后,正规停车泊位供给不足。群众面临停车资源紧缺的困境,这也是导致私占公共车位的一个因素。

9月14日,高新区(新市区)杭州路南一巷,沿街商户用轮胎、垃圾桶等“圈地”占用停车位。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摄
综合施策破解“圈地”占位难题
怎样破解居民、商户私自“圈地”占位难题?律师及基层治理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建议。
康明远认为,自建房片区巷道多处于半公共管理状态,缺乏清晰的产权界定与统一管理规范,相关部门应明确区域权属,实施分类管控,科学划定管理“禁设区”与规范停放区,“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居民自建房片区开展实地测绘,清晰界定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公共巷道的区域范围。”
康明远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要强化执法刚性,建立阶梯式处罚机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提高违法占道成本。工作人员排查发现初次占道行为,当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拆除占位设施;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强制拆除工作。针对多次违规的个人、商户,可将相关行为纳入社区信用管理档案。

9月20日,天山区大湾北路东十七巷,居民在巷道里私设地锁“圈地”占位。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摄
水磨沟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彻底整治停车位“圈地”乱象,关键在于补齐城市停车资源短板,尤其是解决居民自建房片区停车难问题。相关单位可盘活自建房密集片区的闲置空地,增设便民停车位。“考虑到自建房片区租户多为低收入人群,新建停车场可执行惠民收费标准,从源头减少私占车位违规行为。”
针对居民、商户私设障碍物“圈地”占位问题,目前乌鲁木齐部分社区已开展清理行动。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街道王家梁社区、六道湾街道青翠社区对辖区王家梁、长青四队居民自建房片区“圈地”占位的障碍物进行了清理;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街道绿荫社区、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湖州路东社区、天山区幸福路街道宏大社区等自建房集中片区所属社区负责人表示,近期将联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清理。
责任编辑: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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