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范琼燕
新疆风电、光伏等绿电资源得天独厚,向绿而行底气十足。今后3年,在自治区公共机构,绿电将从“配角”变“主角”。
近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公共机构推广使用绿电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区公共机构用电逐“绿”明确了路线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以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美丽新疆建设。
公共机构用电为何要逐“绿”而行?推广使用绿电的进度、覆盖范围和阶段性目标是什么?改用绿电后会有哪些变化?6月3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处长任天奇和试点单位此项工作相关负责人张彰、王新刚进行了解读。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处长任天奇通过PPT解读绿电替代的五个不变和三个改变。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 范琼燕摄
确定时间表 三年三步走
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目标为:建立健全公共机构使用绿电工作机制,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逐步扩大公共机构使用绿电范围。
“实施方案的出台,有着清晰的政策逻辑和现实考量。”任天奇说。从政策法规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三十四条明确,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深化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推进新形势下新疆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公共机构使用绿电。政策链条已经清晰,关键在于落实。
从现实需要看,公共机构用电量较大、社会示范效应强,推动其率先使用绿电,既能发挥节能降碳的引领作用,又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更实际的一点是,新疆风光资源丰富,绿电供应充足,目前绿电价格可做到低于国网代理购电价格,单位整体用电成本不升反降,以能源消费的“绿色转型”助力行政运行的“降本增效”,也契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
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拓展”思路,分三年推进:2026年,率先推动自治区本级至少10家单位和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等6个地州市开展绿电试点;2027年,扩大绿电使用范围;2028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100%全覆盖。
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前期摸底,区本级公共机构具备使用绿电条件的有310余家。
实施方案印发不足月,成效已初步显现。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089家公共机构使用绿电,其中自治区本级51家、各地州市1038家。经测算,这1089家机构全面改用绿电后,预计年消费绿电约1.55亿千瓦时,年可节约财政资金463.95万元,减碳约9.31万吨,相当于种树435万棵。
绿电替代五个不变和三个改变
不少公共机构对使用绿电心存顾虑:供电会不会不稳定?设备要不要更换?费用会不会增加?对此,任天奇说:“对于用电单位,绿电替代是无感的,公共机构等电力用户参与绿电绿证交易,仍由电网企业承担输变电设备运行和电网配套系统建设维护义务,不影响原用户供电安全及可靠性,可用‘五个不变、三个改变’作为明确回答。”
五个不变为:供电线路不变、原有设备不变、供电主体不变、缴费渠道不变、用电保障安全不变。
而三个改变则传递的均是利好:购电方式改变了。不再由电网统一代购,而是通过市场化交易直接选购绿电,由售电公司提供专业服务,价格更透明、更优惠;用电价格改变了。在新疆区域,绿电价格可以做到低于国网代理购电价格,单位整体用电实现“既绿色又省钱”;绿色属性改变了。每一度电都有绿电交易凭证——绿证,可正式计入“双碳”任务、绿色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果,有明确的考核支撑。
在采购模式上,采取两种方式并行:一种是集中带量采购,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汇总需求,统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售电公司,由售电公司代理经新疆电力交易平台采购绿电,全部合同经平台确认后执行。第二种是分散采购,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机构自行购买,绿电使用比例原则上应超过全社会平均水平,且不低于当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电网端同步配套了四项专项保障:完成公共机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批量注册;建立绿电消费数据库,定期监测分析并出具使用绿电清单和报告;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加强电力调度,确保供电稳定安全;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落实绿电、绿证对应碳排放的统计核算、认定和抵扣规则,为碳排放考核提供政策依据。
从“被动落实”到“主动践行”

绿色电力证书。
在公共机构中,医院为用电大户,作为试点单位,自治区儿童医院今年5月20日刚完成绿电使用的有关招标工作。近年来,该医院年用电量持续上涨,2025年全年用电量超过1000万度。
“去年11月开展使用绿电的调研工作,今年确定市场化招标采购绿电。”自治区儿童医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张彰说,预计7月医院院区正式使用绿电,在年度总用电量中不少于50%。保守测算每年可节省电费至少50万元,计划次年将绿电使用占比提升至60%及以上。
试点单位自治区文联已取得绿色电力消费权属凭证——绿色电力证书,证书可作为碳排放核算、绿色低碳履约、品牌绿色认证的有效依据。目前,文联实现月度绿电占总用电量的35%以上,据初步核算,同比电费降幅2%。
自治区文联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王新刚表示:“我们从开始对开展绿电采购认知不足,到现在转变为主动规划购电、干部职工自觉节约用电的良性格局,真正实现绿电使用由任务式落实向自发性践行转变。”
新疆哈密、昌吉等地的试点已探索出可复制的经验。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各地聚焦集中办公区开展试点,采取集中带量采购模式,有效克服了主体分散、交易流程复杂、采购成本高、市场化程度低等共性难题。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公共机构全面推广绿电的意义不止于节电省钱。推进公共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电力,有利于提升绿电消费占比,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转型,为新疆丰富的风光资源找到稳定的消纳出口。另一方面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借助绿电交易形成市场化激励,鼓励更多机构参与,有利于发展和扩大绿色消费,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同时,公共机构推广使用绿电,能够直接降低自身碳排放,为完成公共机构降碳指标、落实“双碳”目标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使用绿电评估机制,引导更多公共机构规范参与绿电消费,让绿色用电从试点走向常态,从要求变为自觉。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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