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高峰报道)记者从6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自治区夏粮收购工作政策吹风会上获悉:今年夏粮集中上市期间,新疆小麦收购量预计在340万吨左右,收购量维持较高水平。

6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自治区夏粮收购工作政策吹风会。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高峰摄
6月15日,巴楚县优粮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率先在全疆开秤收购,优质小麦开秤价超2.4元/公斤。自此,全区夏粮收购工作由南向北陆续展开,6月下旬至7月底是收购高峰期。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雪渊在政策吹风会上说:“新疆继续坚持市场化收购为主线,发挥政策性收购托底作用,统筹谋划粮食收购工作。”
此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自治区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对粮食收购工作作出政策性安排。自治区有关部门坚持早谋划、早部署,确保夏粮收购做到“有法保粮、有业兴粮、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装粮、有车运粮”。
坚持市场化收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入市收购特别是跨区域收购粮食,参与市场竞争,搞活市场流通。支持粮食收购企业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备案,实行“一县备案、全疆互认”,为各类主体入市收购创造便利条件。
继续实行小麦应急收购政策。自治区参照国家在主产区实行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出台自治区小麦应急收购政策,2026年确定的小麦应急收购价为每公斤2.38元(三等)。在应急收购预案规定的执行期内,当小麦市场收购均价持续3天低于应急收购价时,自治区组织国有粮食企业启动小麦应急收购,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
坚持优质优价。自治区发布《粮食“以质论价”收购操作指南》,鼓励各类收购主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收购优质品种粮食,做到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加强出入库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6月16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自治区夏粮收购工作政策吹风会上,工作人员现场发布有关内容。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高峰摄
目前,为充分发挥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已提前准备夏粮收购贷款超100亿元,以满足收购资金需要,做到了“钱等粮”。各级粮储部门和粮食企业结合实际采取销售出库、集并腾仓、维修改造、新建仓容等方式提前准备收购仓容425万吨,基本可满足夏粮收购需求。
夏粮收购期间,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打白条”、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等损害粮农利益行为,让售粮群众卖“舒心粮”“放心粮”。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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