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9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区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记分、分级分类、差异监管、动态管控”新型监管模式,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科学监管,筑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指引》依托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实施数字化量化监管,通过对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规情况、风险隐患开展记分评级,推动监管模式由“经验判断”转向“数据量化”、由“全面巡查”转向“精准靶向”。
在风险管控方面,《指引》聚焦工业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突出问题,为生产销售单位开展风险“精准画像”,明确21项扣分情形,覆盖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风险监测发现隐患、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记分结果将生产销售单位划分为低、中、高3个风险等级,落实“分级定类、一类一策”差异化监管,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主体倾斜,提升监管整体效能。
据了解,该分级分类监管仅用于市场监管系统内部监管,不替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产品质量监督措施。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抓好《指引》落地实施,不断健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用好数字化监管平台,做到风险管控、监管实施、企业合规帮扶精准发力,规范工业产品市场秩序,守护群众消费安全。
责任编辑: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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